【形势要点:有关人士对政府引导基金的“异化”敲警钟】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以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有助于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优化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资本供给。据投中数据终端CVSource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共成立901只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23960.6亿元,平均单只基金规模约为26.6亿元。2016年新增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均超2013年至2015年全国引导基金之和。不过,在现实的各种压力和需求之下,政府引导基金在实际发展中也在“异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2017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各类政府引导基金近年来跨越式增长,其存在的问题应充分重视。例如,有的基金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风险投资原则,“在资金端,对不同出资者进行优先-劣后的结构化安排,对优先级保证收益,由劣后级享有超额收益并承担全部风险。作为劣后级出资方的财政资金为较大规模的社会资金提供风险补偿,通过风险投资基金形成杠杆,甚至多层嵌套,使得风险投资基金异化为事实上的债务融资平台。”在投资端,洪磊表示,部分基金还通过协议安排,将资金借贷行为混同于股权投资行为,投资于单一融资项目,丧失了基金作为分散投资工具的风险管理功能。洪磊强调,当股权投资和分散投资两大核心特征消失后,有政府引导基金参与的风险投资基金必然滑向刚性兑付的陷阱,“既限制了引导基金的价值发现与价值投资功能,阻碍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行业、被投企业战略价值的提升,也增加了财政资金的道德风险,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风险敞口,最终结果必然背离政府引导基金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