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要点:限制地方举债开始产生多重紧缩效应】
时间:2017-08-03
发布者:新昌农商银行
今年以来,财政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50号文)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87号文),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受到进一步规范。随着相关政策实施,国内地方融资市场开始产生多重紧缩效应。根据某地方政府的总结,需要整改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以人大预算函、财政安慰函、担保函等项目下的合同进行清理,对违规融资行为进行分类妥善处置。二是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完善,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下达了整改函,收回部分承诺函。三是进行资产抵押或收入质押,换取各种承诺函。四是转换借贷方式。采取PPP模式、票据贴现等方式进行置换。有某国有大行投行部人士表示,目前行内已经主动整改,已经取消对政府类项目政府出具担保函作为增信的要求。“其实我们本身也不是很看重担保函,更重要还是看政府自身的财力,否则平台如果不能还款,还是要回到政府本身。”上海某信托公司高管表示,现在所有和政府直接钩挂的传统融资模式都受到挑战,金融机构对平台企业的直接贷款融资均偏于谨慎,没有新的合规的模式不太敢做新项目。由于87号文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明确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罗列,金融机构原来大部分地方工程建设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储备项目已经失效。据多名受访银行和信托人士反馈,对于存量“违规”依托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前并没有明确整改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