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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

时间:2017-11-03 发布者:新昌农商银行

根据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消息,近日,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值得一提的是,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引发了国内对于房地产税全面出台铺开的担心。实际上,宁夏出台的此项细则,是过去已有的通用征收口径,与正在讨论中的涉及广大居民住宅的财产税类别——房地产税,是完全不同的税种。换句话,彼“房产税”非此“房地产税”。包括居民住宅在内的新的房地产税还在全国人大的立法研讨之中,并未进入立法审批程序,短期内还难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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