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农商银行监事会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03-08
发布者:新昌农商银行
新昌农商银行监事会于2018年3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一届二十次会议。监事长夏安安,监事吴岳民、徐建国、陈其新、李明东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本行章程及有关规定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对董事长进行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昌农商银行监事会
二0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