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授信的公告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授信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为本行董事近亲属控制企业,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对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授信1600万元,关联(集团)授信总额2100万元,未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考虑其授信额度较大,拟参照重大关联交易审批,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三、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周夏飞、杨吉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与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本行向浙江省新昌县佳艺实业有限公司、新昌佳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新昌农商银行董事会二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昌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新昌农商银行董事会
二0二0年5月19日